为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,普及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3月14日下午1点,公司在教学科研楼112教室开展民族宗教法规政策集中宣传教育活动。公司党委副书记何海涛、团委书记林琳、辅导员顾子昂参加此次活动,院全体员工干部参加此次活动。
首先,何海涛书记教导同学们应该以民族担当为己任,认真学习相关宗教知识,同时共产党员、共青团员应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,不信教、不传教。接着,团委书记林琳提醒同学们当在校内发现有传教人员或宗教宣传品,应提高警惕,主动报告老师。当在校外遇到不明传教人员时,要拒绝参加宗教活动,避免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参加非法传教组织开展的活动。最后,顾子昂老师提到当在网上遇到有关传教的消息,不要轻信他人的宣传,不要泄露个人信息,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,共同抵制邪教传播。
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使同学们正确认识宗教,并能区分宗教和邪教,同时增强了同学们的安全意识,明白了面对宗教时应该如何正确处理,加强了对公司员工民族宗教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。